闽南网3月11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近日,漳州市教育局出台关于优质中学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以推进名校带弱校,鼓励名校通过办分校、托管等多种形式输出师资、管理、教学及校园文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共享。
首批申报时间截止为3月30日
到2020年,漳州全市组建10~15个优质中学教育集团,实行优质高中、初中学校一体化办学,确保集团内各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各县(市、区)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以优质高中为龙头和中心学校,负责牵头组织3~5所(龙海、漳浦可各不超过7所)高中或初中学校加盟,组建教育集团(含公办、民办学校,下同),市直中学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协调。优质高中学校通过办分校、托管等多种形式输出师资、管理、教学及校园文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共享。 原则上漳州市各县(市)一中和其它普通高中一类生源校都可组建教育集团,实施集团化办学。加盟的高中或初中学校可以是薄弱学校、新办学校,也可以是优质初中学校。
教育集团内各高中或初中学校加挂“某某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其中核心学校可加挂“某某中学分校”,由优质高中学校校长担任教育集团总校长。首批集团化学校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
优先录取集团内学校优秀初中毕业生
除了构建高效办学模式外,还需优化集团学校管理机制。在建立管理干部和教师双向交流机制上,优质中心学校可派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到集团成员学校或分校担任领导职务或挂职,参与教育教学管理。集团成员学校或分校可选派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到优质中心学校挂职交流,也可选派学科教师到优质中心学校跟岗学习,参加教学教研工作。优质中心学校选派到集团成员学校或分校开展校际协作交流的教师(含管理人员),可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中优先考虑。
为促进集团内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各优质普通高中每年自主招收保送生名额,可根据集团内学校平时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先录取集团内学校优秀初中毕业生,剩余名额再根据政策规定要求招收其它学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