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被告人蔡某某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芗城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蔡某于2013年开始从事非法小额放贷,2016年成立“凯鸿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对外进行高息放贷,并吸纳被告人陈某、王某、黄某等人以滋扰、恐吓等方式进行讨债,逐步形成以被告人蔡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据了解,该组织先后实施非法讨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21起,涉案银行流水达27907487元,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芗城区检察院以被告人蔡某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向芗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昨日,被告人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群众近150人在芗城法院旁听了庭审。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记者 赖雅红 通讯员 郑凯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