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本地人才培养工程 每年遴选10个“双创之星”,对入选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每人给予100万元奖励补助。每两年培养选拔一批市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医疗卫生专家”“优秀名师”“文化名家”,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补助。每年遴选一批青年英才优秀创业项目,对入选的项目给予10万元的资金扶持。
创新外地人才引进方式 落实我市有关引才政策措施,建立顶尖人才和重大团队项目“一事一议”制度,加快形成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研究制订主导产业人才(团队)引进政策措施。积极搭建各类引才聚才平台,建立项目与人才同步引进的“引资+引智”新模式。建立常态化组团赴省外招聘机制。
提高各类人才待遇 采用灵活简便的形式,每年精准引进一批教育卫生领域的国内一流大学优秀毕业生(最低服务年限五年),硕士每人给予20万元的安家补助和7.2万元的生活补助(分三年逐月拨付),博士每人给予30万元的安家补助和10.8万元的生活补助(分三年逐月拨付)。探索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编外人员薪酬标准与编内人员同工同酬,统一办理“五险一金”手续,在请假、职称评聘等方面,享有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打造高素质企业家队伍 择优支持一批企业设立首席科技官,给予最高50万元的岗位津贴补助。对年薪达到上一年度漳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倍以上的职业经理人,按照用人企业实际支付薪酬的30%给予补助,个人补助累计不超过3年,当年补助最高给予100万元,市、县各承担50%。持续开展重点企业和高校科研人员“双向挂职”活动,全方位打造校企科研合作转化新平台。
完善人才服务体系 加大各项人才政策落实力度,建立引进人才“一站式”网上服务中心,开通高层次人才服务卡,为持卡人提供安居、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服务保障。成立漳州市人才发展集团,构建市场化的人才项目投融资平台。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加快推进“安得广”人才安居工程,扩大“人才之家”“人才驿站”覆盖面。
市委人才办:
在加快推进“大抓工业、抓大工业”的关键时期,《实施意见》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要求的重大举措,将最大限度释放人才创新创业创造动能,进一步盘活人才存量、加大引才增量、增强人才活力,推动工业高速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为加快建设富美新漳州、当好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先锋按下“快进键”。
该《实施意见》亮点颇多。一是坚持优先发展,切实把人才工作摆在各项工作首位,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理念,加快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制度体系和环境保障条件。二是坚持创新突破,采取内部挖掘、横向吸收、外部借鉴的方式,大胆解放思想,务求政策上的最大创新与突破,确保我市人才政策具有较高的含金量和较强的竞争力。三是坚持精准施策,树立问题导向,重点围绕创新创业环境不优、激励作用不充分、政策碎片化等问题,制定相关激励政策,着力破解制约人才发展的瓶颈。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好的文件,需要真正落实了,才能发挥作用。下一步,我们将明确分工抓落实,明确牵头单位和相关配合部门的任务、责任,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工作细则,推动各项政策尽快落地。我们还将上下联动抓落实,鼓励基层进行差别化探索,以群众关切、发展需要为切入点,调动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同时,加大宣传抓落实,充分发挥我市重点企业人才政策联络员的作用,开展常态化的人才政策培训,并依托《闽南日报》、漳州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政策,扩大政策社会知晓度,营造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浓厚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