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9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郭晓红 郑秀敏 文/图)车辆停放路边,无故被人刮碰受损。今天,漳州台商区交警大队通报称,案件于9月6日侦破,肇事司机被行政处罚,并赔偿受损车主。
据介绍,8月30日11时25分许,在漳州台商区县道角海线锦宅村马坑路口,一辆车牌号为闽D2XXXD号的奥迪车被不明车辆刮碰,肇事车辆逃逸。“群众利益无小事,随即展开案件调查工作。接警后,我们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值班民警告诉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经初步勘查:闽D2XXXD号车符合被撞痕迹,车辆损失约1.5万元。
事发后,民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周边监控发现,当日10时40分许,一部无牌号三轮电动车沿县道角海线行驶至锦宅马坑路口时,与停在路边的闽D2XXXD号车发生碰撞。三轮车驾驶员下车查看后,随即驾车驶离现场。由于电动三轮车没有车牌,加上监控视频摄像头距离较远,只记录了事发过程,没有拍到肇事人和车辆的清晰图像,给案件侦破造成了很大困难
但民警从肇事三轮车的行驶路线入手,利用周末时间加班加点,反复查看沿线监控视频,最终发现三轮车在行驶至距离事发地点一公里左右的万里川路段时,突然停靠在路边,但因位于监控视线盲区,无法判断具体情况。民警前往事发地点走访周边商铺及群众,了解到当时三轮电动车停靠在路边约半个小时后,一部小型普通客车过来为三轮车修补轮胎。
案情出现了转机,民警根据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通过调取周边店面监控仔细排查、筛选,最终锁定闽F6XXX2号小型普通客车为目标车辆,并通过公安网查询确定该车车主为龙池保生路一补胎店老板何某。几经周折,9月6日上午,民警通过何某提供的信息终于找到肇事驾驶员邵某,并将其带到大队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邵某承认其为电动三轮车车主李某打工,事发当天外出送货的途中撞到闽D2XXXD号奥迪车后,发现车损严重,怕赔不起就选择驾车逃离现场。行驶几分钟后三轮车爆胎,邵某才通过车主李某联系补胎店老板何某前来修补。
目前,民警已依法对肇事者邵某处以2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赔偿受害方车主相应的车辆损失,案件得以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