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28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颜丽月 林文森)保安本该负责小区安保,龙海一保安却因疫情防控人员信息登记问题对同事大打出手。近日,经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以故意伤害罪被龙海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据悉,被告人刘某与林某均是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某小区的保安,平时关系不错。2月24日傍晚,二人在小区保安室值班时,见一快递员欲进入小区,二人尽职尽责,将快递员拦下并让他登记个人信息。因登记的表格较多,二人对于要将出入人员信息登记在哪个表格上发生争执,还打赌说输的要给对方100元。刘某坚持自己说的是正确的,他向林某讨要100元,林某不给。一怒之下,刘某拿起保安室的木棍,对着林某左手小臂打了两三下。
经鉴定,林某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案发后,刘某后悔不已,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赔偿了林某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