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3月23日讯(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龙文宣)为全面做好龙文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龙文区出台《漳州市龙文区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符合补贴对象的农民,请于3月25日前到辖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进行申报登记。
通知称,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确权耕地,原则上归集体所有,补贴资金发放到集体对公帐户。
据了解,补贴面积原则上以2018年龙文区土地确权面积为依据,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可按确权面积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耕地面积核定补贴面积。
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规模成片转为设施农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纳入补贴;对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也不纳入补贴。
与此同时,补贴标准根据省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和全区核定的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上报区政府同意后,全区按统一补贴标准发放。在此基础上,种粮大户和再生稻种植户还可享受叠加补助,叠加补助采取当年补上年的方式,补贴标准参照当年补贴标准叠加发放。
区财政局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于6月15日前足额发放到户,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