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真坚 满荣
本报讯 昨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40岁的漳州人蔡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蔡某生意失败后,就想到诈骗从前的生意伙伴林某。去年6月20日,蔡某打电话给林某,谎称福州马尾区高速路口处有一批废铁皮要卖,但货主要求先汇预付款50700元过来。林某与蔡某有过多次生意合作,便信以为真,将钱汇出去。哪想,蔡某收到钱后便占为私用。林某发现上当后立即报警。
去年11月4日,蔡某搭乘的士时与司机发生矛盾,遂将司机拽到派出所,当民警登记蔡某身份时,电脑显示他是网上追逃人员,民警当场将蔡某抓获。法院审理认为,鉴于蔡某当庭认罪,且事后退还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