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周杨宁 实习生 白志强 文/图
网友拍摄到的警车在校内拉载物品
本报讯 昨天中午,有网友在新浪微博上报料称,“漳州师范学院达理公寓,一辆车牌号为‘闽E8105警’的警车正在忙于装行李,好像不是执行公务,更像是公车私用”。微博中还附上该皮卡警车上装载学生日常用品等行李的图片。
微博发出后,引起多方关注。昨日记者从漳州市公安局了解到,该车为平和县公安部门用车,目前该单位已派人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目击者:
警车进校园载物品
记者看到该微博信息后,立即寻找该事件的目击者。
师院学生小赖说,中午下楼吃饭时,看到一辆警车停在漳州师范学院达理公寓7号楼楼下,“当时正要去吃饭,看到停了一辆警车,肯定会特别留意,当时看的时候车上没人,但是车后面装着东西,就是宿舍里面的一些小家具等日常用品之类。”
另一目击者小张称,当时很多同学都对该警车行了“注目礼”,“一般学校有警车出现都是跟案件有关的,但是看到这辆警车是来运载东西的,就觉得很奇怪,我和我同学也在议论”。
小张说,“我当时看到以后第一反应就是要拍下来传上网,让网友去搜索一下,没想到一上网就看到有人动作比我快了”。
公安局:
警务督察介入调查
记者采访过程中,有人表示警车牌号属于公安号段。随后记者从漳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获悉,该车为平和县公安部门用车。
据漳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警方平时对公车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为了更科学规范地管理用车,以及杜绝‘公车私用’的现象,平时都采用计算机控制管理,该单位也一再三令五申不得“公车私用”。
“这次网络上出现的这个现象是极个别的,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是谁用车?因何用车?要等调查结果出来以后才知道”,漳州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网络上的微博发出后,立刻引起漳州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公安局的警务督察队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并且态度十分明确,如果确实存在“公车私用”的违规现象,将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包庇护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