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颖 通讯员 黄静燕 王成
本报讯 前晚,芗城区芝山镇政府、金峰管委会会同工商、环保等部门,取缔芝山镇谢溪头村一处无照废旧塑料加工点。
3月2日,金峰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该废旧塑料加工点设在九龙江沿岸,经营者刘某也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证照。根据相关规定,九龙江沿岸500米区域内,不允许设置养猪场等高污染的经营场所。考虑到废旧塑料加工排出的污水容易对九龙江水质造成污染,工商人员随即将加工点抄告至环保部门。环保人员赶到后,由于联系不上刘某,便查封加工点,并贴上封条。
7日晚9时,芝山镇政府接举报,该加工点还在生产加工,便会同相关部门前去检查,却发现之前的封条已被撕下,当场再次查封该加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