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平/漫画
闽南网6月27日讯 从没接触过的商家打来电话,不仅知道你是谁,还知道你住哪里,不时骚扰。有些诈骗分子更绝,连你亲友名字都能说出来,一不留神就上当了。个人信息泄露,可能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最近曝光的“棱镜门”,更是引起全球关注。
昨天,诏安县检察院就批捕了一起案件。嫌疑人杜某花倒卖7万条身份信息给诈骗分子,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出售单位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件
倒卖信息7万条获利万元被批捕
现年30岁的杜某花是平和县小溪镇人。去年年底,她在网上认识外号“老鸟”的台湾男子(另案处理)。“老鸟”说,如果她能提供大陆公民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等,愿意以每条0.4元的标准付钱。
杜某花正愁没钱吸毒,就在与网友聊天时特别留意,很快知道获取公民隐私信息的途径。今年年初开始,她以每条0.2元的价格,从黑客“阿黑”(另案处理)手里购买其窃取的公民隐私信息,总计近7万条,转手倒卖后,非法获利一万多元。
5月26日,诏安民警在一家宾馆查毒时,抓获一名台湾男子何某(另案处理)。原来,何某是受“老鸟”的委托,专程从台湾过来与杜某花接头的。他们原打算拿到个人隐私信息,用于网络电话诈骗。5月28日,民警通过布控,在漳州一家酒店将准备交货拿钱的杜某花抓获。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犯罪主体及刑罚
出售或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者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办案检察官介绍,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通过窃取或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这是2009年刑法修正案新增的罪名。
犯罪的主体分为三种: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这些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普通公民,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法规处罚。
个人信息如何界定?
能反映公民特点,具有专属性、法律保护价值,如姓名、住址、身份证号、银行卡密码等
福建仁胜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晓明介绍,刑法修正案没有详细规定,对于公民个人信息范围的界定,目前存有争议。不过,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职务、年龄、婚姻状况、学历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等。
从内涵上看,一般具有以下特征: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具有法律保护价值,也就是说,这些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
什么情况可追刑责?
明知他人要犯罪,依然非法获取并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可视为较严重情节
曾晓明律师表示,依照修正案,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但何为“情节严重”,目前尚无明确法规可循。
实际司法实践中,主要从犯罪动机、犯罪手段、信息类型、犯罪后果等方面进行考量。
犯罪动机:比如出于牟利而非法获取信息的行为,尤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机构为牟利,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犯罪手段:一般而言,如果获取信息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或者破坏性,如骗取、窃取、采取破坏性手段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等,相比一般的购买、互易信息行为,具有更大的危害性。
信息类型:公民的个人信息分为一般性信息和重要隐私信息。一般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等;重要隐私信息如银行卡密码、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相对而言,非法获取公民重要隐私信息,情节更为严重。
犯罪后果:一是自己存留或使用,行为的危害性较小,量刑时可以比照其他情况适当从轻。二是转卖他人,如果明知他人要将信息用于犯罪,则可能构成共犯。如果不知他人想犯罪,但间接造成严重后果,也应当认为其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危害性较大,并将之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如何防止个人信息被盗用
近年来,公民信息时有泄露,甚至出现不少买卖信息的行为,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为此,曾晓明律师支招:如果需要交证件复印件,最好在复印件上写字明确说明用途、日期等。复印后不要忘记销毁残次品。身份证及复印件都不要随便外借,如果碍于情面,可陪同朋友一起去办理。此外,不要随便在小摊上登记个人信息,在填一些表格时,非必填项目可尽量不填。
在经常上网的电脑中,要安装个人防火墙和杀毒软件,不要轻易接收和安装不明软件,经常为电脑杀毒,防止黑客不法侵入。
一旦侵权现象发生,受害者应及时记录相关信息,为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比如,在与侵权方通话时录音,注意引导对方说出非法获取信息的途径,请对方就此表态等;保留好对方发来的宣传单、上门推销的证据、与对方正面交涉的录音等。(本网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林保平 陈茂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