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11日讯 老潘和老余住同一小区,相交25年,无话不谈。两家的孩子上同一个小学还是同班同学,为此两家都是谁有空,谁就统一接送孩子。没想到因为一次意外,两家人差点闹翻,多亏了黄志丽法官10次的登门调解。
孩子校园出意外
两家人为此闹翻
潘小宝只比余小娇大三个月,从幼儿园到小学五年级两人都是同班同学。一天下午放学,两家父母都有事,便让孩子在学校等,并打电话让值班老师帮忙照看。
小宝爬到操场的单杠上,小娇爬不上去,想叫住小宝,不想却把他拽了下来,加上单杠螺丝松动,雨天湿滑,单杠砸到小宝右手上。小宝因右手桡骨粉碎性骨折住院四十余天,两家为此闹翻。
两家人找到了黄志丽法官工作室。
老余说,是小宝自己淘气,与女儿无关。学校和老师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老潘说,如果没有小娇拉扯,小宝就不会掉下;老师觉得,当时已经下班,应家长要求照看孩子也只是人情帮忙,并非工作之责,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10次登门
两家言归于好
黄志丽把学校相关负责人召集到一起,结合法理情,分析这起校园事故:学校未尽到安全管理的义务,应负相应责任;小宝、小娇已超过10周岁,可以预见自己各自的行为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自身也具有一定过错;家长在放学期间没能及时接送子女,做为未成年人监护人存在疏忽大意、监护不周的过失;虽然是下班时间,但老师接到家长委托答应照顾孩子,仍让孩子冒雨游戏没有制止,也与伤害事故有一定因果关系。听完分析,屋子里原本针锋相对的气氛有所缓和。
考虑到小宝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赔偿金是不小数目,若因赔偿,两家多年交情毁于一旦可惜。黄志丽特意抽时间多次到潘家看望小宝,谈心接触后,小宝哭着求黄志丽,说自己不怪妹妹,现在想跟她玩。黄志丽反复找学校协调时发现,学校为学生投保了人身意外险,于是协调保险公司做好具体赔偿事宜,第一时间将赔偿款项落实到位。
因为黄志丽10次登门调解,潘余两家又言归于好。(本网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林娟娟 林晓萍)
黄志丽温馨提示
玩是孩子的天性,孩子在校园里嬉戏,学校和老师一定要做好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特别是对运动器材等的安全使用应尽到注意义务,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避免不幸发生。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权并不因为孩子到学校接受教育就发生转移,生活中,孩子因意外事故受到伤害很大一部分是由于监护人的疏忽大意,暑假是孩子意外事故的高发期,因此家长一定要注意时刻监护孩子,以免孩子受到伤害。同时,家长也要注意引导孩子,教育孩子养成良好习惯,让孩子具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