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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讯(本报记者 萧镇平) 截至目前,漳州全市共有4000多本驾照,在有效期满后未及时申请换证,而被注销。前日,漳州警方发出提醒,这些被注销的驾驶证,只要驾驶人在2年内参加科目一理论考试合格,即可“复活”。
据了解,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逾期一年未换证将被注销。另外,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在两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也将被注销。
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科许科长说,驾驶证因逾期未换证或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只要不超过两年的,驾驶人到驾管科申请办理恢复手续,只要参加科目一理论考试合格后,即可“复活”驾驶证。截至目前,漳州市共有4000余本汽车驾照处在“注销可恢复”状态。为此交警提醒,这些司机需要尽快到漳州市交警支队驾管科办理恢复手续,参加科目一理论考试。
交警支队驾管科工作人员介绍,汽车驾照副页上一般都有提醒市民于何时九十日内申请换领新驾驶证,比如驾驶证提醒“请于2011年3月1日前九十日内申请换领新驾驶证”,那么到2012年3月1日这段时间,这本驾驶证逾期换证仍可正常办理。2012年3月1日后至2014年3月1日前这段时间内,系统将注销此驾驶证,但显示“注销可恢复”,只要驾驶人办理恢复手续,参加科目一理论考试合格后即可“复活”驾照。过了2014年3月1日,系统将正式注销驾照,市民想要再拥有驾驶证,就得重新报名、重新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