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闽南网讯 标会,是一种民间信用融资行为,具有筹措资金和赚取利息的双重功能,然而,由于缺乏具体法律约束,往往会使参会者损失惨重。云霄女子张某珍的案例,希望能给您一些警示。
2009年4月,张某珍听说经营“标会”可以赚钱,便心动了。刚开始,她以自己经营的面店生意好,本身也有多处房产为资本,吸引邻居和亲戚朋友加入。起初,会员们都能从中获利,张某珍更是尝到不少甜头,这让作为“会头”的她,着实高兴好一阵子。
高额的利息也让会员们疯狂,他们便鼓动张某珍继续组织,会费也从早期的几百元蹿到上百万元。没承想,后来事情的发展,却完全逃离张某珍的掌控。
获利的会员开始介绍其他人员加入,张某珍也来者不拒,但有些新会员将钱标走后,就没继续缴费。按照标会规定,如有会员违约未按时缴纳会钱,会头须先行垫付,再向该会员追讨。为保证其他会员能拿到钱,张某珍只能先拿钱垫上。张某珍前后共谋划12个不同金额的标会种类,融资达574万元,高额的利息加上乱套的运作,至去年底,她的资金开始出现严重亏空,无法维持标会的正常运作,导致参会人员损失达350余万元。
去年年底,由于无法承受压力,张某珍便携款潜逃。会员们报警后不久,张某珍在浙江被抓获。前日,云霄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批准逮捕张某珍。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标会”是一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其本身是非法的。参会者被一时的利益所蒙蔽,最后都是损失惨重。希望市民千万不要贪图小利,存款还是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本网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吴燕华 朱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