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区自来水价将调整》追踪漳州市区自来水3月起涨价
漳州市区自来水价听证会结束约1个月后,答案终于揭晓。
昨日,导报记者从《漳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漳州市区城市供水价格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获悉,3月1日起,漳州市区自来水正式涨价,并实行阶梯价,此前拟定的3套方案中,方案二被采纳,第一阶梯(基础)水价为1.6元/吨,用水量为20吨/户·月(含20吨)。
水价涨为每吨1.6元
批复称,经漳州市政府2015年1月21日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漳州市区城市供水价格进行调整。
民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价格为1.6元/吨;特种行业(包括桑拿、洗车、足浴、纯净水业)用水价格为4元/吨;其他行业用水(除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外的所有用水)价格为2元/吨。
实行三级阶梯水价
民用水类别中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实行三级阶梯式计量水价(三级比例为1:1.5:3累进加价),即拟定的3套方案中的方案二。
第一阶梯(基础)水价为1.6元/吨,用水量为20吨/户·月(含20吨);第二阶梯水价为2.4元/吨,用水量为21-30吨/户·月(含30吨);第三阶梯水价为4.8元/吨,用水量为31吨/户·月及以上。
民用水其中的居民合表用户及非居民用户实行季节性加价,即水价每年6-10月上浮20%,即1.92元/吨。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后,对领取城市最低保障生活费的居民应采取减免政策或适当提高最低生活保障费,以保证低收入居民的生活稳定。
对于每户居住5人以上的(贫困)家庭,经有关部门证明,并到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手续,基础水量第一阶梯调为30吨/户·月(含30吨),第二阶梯调为30-40吨/户·月(含40吨),第三阶梯调为40吨/户·月以上。(导报记者 林晓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