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7个设区市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根据《意见》,居住在我省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这7个设区市的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与居住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达法定婚龄子女、父母,均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
另外,在这7个设区市的县一级或基层建制镇生活的群众,只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都可以将户口迁入居住地。今后,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县(市)城区和建制镇标准,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这些政策意味着省内7个设区市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提醒
投资购房落户者
最好错开高峰期
尽管此次户籍政策调整大多关于投靠落户方面,不过这两天来,也有不少购房落户、投资落户等情况的人,也在排队咨询并准备办理。警方也提醒,购房落户、投资落户等不属于此次政策调整范围,最好错开高峰期,不要在这个时候办理。
此外,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未成年孙子女投靠祖父母,都是原岛外政策,岛内并未实施,群众也不要拥挤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咨询了。
投靠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落户的办理条件为夫(妻)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同时夫妻已结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为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这些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各1套。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年满16周岁需提供);
2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如果子女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或者在一起但父母与子女关系不明确的,应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由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并盖户口专用章)。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各1套。如涉及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1父母户口簿、身份证;2在厦门子女户口簿、身份证;3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由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并盖户口专用章);4父母投靠户口在本市岛外各区的成年子女,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各1套。如涉及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子女户口簿、身份证;2父母户口簿、身份证;3父母结婚证;4经本市公证机关公证的公证书原件(父母写出书面声明身边无子女以及所有子女的户籍情况);5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各1套。(厦门日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