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日前,芗城区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芗城区中医院医务科原科长曾某明有期徒刑3年,缓刑2年半,没收赃款33600元。
2006年10月起至2009年春节期间,曾某明在担任芗城区中医院骨手外科副主任期间,利用管理庄某宁、纪某松(均另案处理)变相承包的骨手外科项目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纪某松送予的现金共计33600元。案发后,被告人已全部退清赃款。(本网记者 曾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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