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漳州司法戒毒所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该案件的被告吴某兴因吸毒被强制戒毒二年。庭前,吴某兴泣不成声,后悔不已,表示无颜请求原告陈某鑫原谅,同意离婚,并同意婚生女由陈某鑫抚养并与其共同生活。双方在调解离婚协议上签名。
陈某鑫与吴某兴于2002年9月认识并同居,育有一女,2004年10月10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2007年,吴某兴染上吸毒,从此越陷越深,在2007年6月、2010年10月两次被云霄县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之后,吴某兴向陈某鑫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吸毒,珍惜家庭,成为好丈夫、好父亲。可好景不长,吴某兴毒瘾又犯,于 2014年11月又被强制隔离戒毒二年。(方晓静 林惠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