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修改征信记录须经正规渠道
修改征信记录必须通过正规渠道,且修改的只能是与事实不符或者错误的记录。警方提示,“可消除不良记录”的宣传多数是骗局。
《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信息保存期限内,个人可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
对于并非恶意拖欠产生的不良记录,最好与发卡行交涉,在信用报告中加注说明,而这种情况下最好不要立即注销信用卡,而是应继续使用两年以上,以便形成良好的信用记录。
持卡人遇到不知情造成的年费“拖欠”和其他一些不可抗拒因素(如信用卡遗失被盗刷等),形成不良记录,可让开卡银行提供相关证明。持证明到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删除或者更正错误记录。
若持卡人知道自己违约,但是不知道会造成多严重后果的,就需要用时间累积来消除不良记录。据介绍,这需要用户在两年之内,一直正常使用该卡,没有不良记录,便会被新的信用记录冲除。但是,恶意的信用透支和贷款污点将很难消除,一般需要六年以上;同时,需要没有任何违约和不良记录才能消除,进行正常透支。(海都记者 杨清竹 通讯员 赵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