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3月15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蔡淑娇 曾永锋)近日,南靖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民警在开展“一标三实”标准二维码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过程中,查处一起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案。
3月12日,龙山派出所组织民警开展标准二维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过程中,发现辖区内涌口村一屋主吴某将房子租给外来务工人员翁某,却未到公安机关进行报备,该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遂民警立即着手调查取证。随后,房东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民警根据法律规定对房东吴某依法给予相应的治安行政处罚,同时对其进行法律宣传,要求其严格根据房屋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出租人的义务,并教会其正确使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
南靖警方温馨提示:为方便群众网上办事,关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便可足不出户在家自主申报出租房屋、承租人信息等各种便民服务。具体操作流程:关注“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并实名注册,点击便民服务—智慧房屋,关注需要备案(出租)的房屋地址,点击房屋管理,进行房屋管理申请,提交后待公安机关核实。最后进行房屋出租备案完善信息,入住登记将承租人信息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