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漳州市实施方案出炉,分三阶段实施
有效保护全市107项市级以上非遗项目和129位市级以上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建设一批传承传习、展览展示设施,建设5个综合非遗展示馆以及专题展示中心……昨日,《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漳州市实施方案正式出炉,该方案分三个阶段,到2025年完成实施。
今年,漳州将采取措施及时抢救一批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浦南古傩
保护107项非遗项目
根据2014年省政府公布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总体规划》,漳州市是规划范围内三个行政区之一,其所涵盖的文化包括区域内的闽南文化、朱子文化、客家文化、疍民文化、侨乡文化、畲族及高山族等少数民族文化。
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所保护的核心对象为其划定区域范围内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及代表性传承人。为此,漳州的目标之一就是有效保护全市(六批次)市级以上107项非遗项目,有效保护市级以上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29人,有效保护好新增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同时,扶持和推进《规划》中漳州市第一批传承传习、展览展示设施的建设项目,推进“五馆一歌”(博物馆、艺术馆、图书馆、科技馆、规划馆、歌剧院)和闽南文化(漳州)展示中心、闽南文化生态走廊建设。建设“东南西北中”五大景观区域、世界级(国家级)非遗项目专题展示馆、整体性保护区域展示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习所,为非遗展示、传承活动提供物质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