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近日,经平和县人民检察院起诉,颜某碰因犯盗窃罪,被平和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悉,被告人颜某碰来自厦门同安,今年47岁,因犯盗窃罪,曾“四进宫”,最近一次于去年10月才刑满释放。颜某碰又被查出涉嫌一起到法院盗窃电脑的案件,去年10月19日,南靖县公安局逮捕了他。
经查实,2008年8月28日凌晨,颜某碰伙同他人,窜至漳州市南靖县人民法院,盗走放置于办公楼二楼立案庭大厅的两台电脑。偷到的两台电脑后来被颜某碰的同伙(另案处理)带走,颜某碰得款人民币500元。经鉴定,被盗的两台电脑价值人民币6398元。(通讯员 庄俊眉 见习记者 林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