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2月23日讯(闽南网记者 黄一红 通讯员 黄建东)为提升漳州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控制污染,连日来,漳州紧从源头治理,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新一轮专项整治。
2月23日,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联合区城管执法、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统一上路,对渣土车(工程运输车)装载密封不严、“滴、洒、漏”、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24小时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现场:全天候24小时上路执法
23日上午9时许,在漳州市区丹霞路与漳华路交叉路口,一辆满载沙土的工程运输车被执法人员引导到路边停靠检查。据现场执法人员查看核实,此车存有装载密封不严、加高栏板、超限超载等违法上路现象,随即该车被带走过磅和查扣,对车主和驾驶员依法展开下一步的有效查处。
统一执法中,执法人员还对能立即改正违规行为的渣土车车主进行讲解和纠正,不少因加高加装栏板或是密封不严实而被扣的车主,随即在现场加盖帆布或是卸载加装栏板。
芗城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赖自生介绍,为配合全市开展提升大气质量专项整治,此次联合城管、交通统一执法,是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在市区各路口设点查处,对于被查扣的违规违法渣土车,将从重从严按相关规定处罚。
惩治:渣土运输乱象最高罚十万,上榜黑名单
近日,漳州正式发布公告,严厉打击渣土车“滴、撒、漏”、乱卸渣土等违法行为。
根据公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渣土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等处置活动,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使用密闭车辆,净车出场后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在指定地点卸放。车辆在行驶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遮挡车辆号牌,不得超速、超载行驶,不得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存有渣土处置违法行为的建设、施单位以及运输企业,将处以3-10万元不等的罚款以及对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进行扣分,相关驾驶证将被降级或吊销。
公告明确实施渣土管理“黑名单”制度。具体为,运输企业、运输单位、驾驶员的严重违法行为,将被记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并依据规定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情节特别严重者,将由核准部门直接采取禁入措施,取消该企业渣土准运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