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17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林婷婷 郑秀敏 文/图)昨晚,漳州市台商区交警大队组织开展夜查整治统一行动。当晚8点40分许,执勤民警带队在中闽大道路段开展查纠时,发现一部后车厢载满人的三轮电动车迎面驶来。民警立即上前示意三轮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对驾驶员普某进行证件核查时,民警走近后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遂立即对普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且后车厢没有任何防护工具,满满挤坐了6人,连同驾驶员一共乘坐7人,属严重载人超员。
查处现场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获悉,经询问,驾驶员普某承认,当天晚餐时喝了点酒,因为都是附近某建筑工地的工人,为图方便,他在休息了一会后心存侥幸送几名工友去上夜班,不料在途中被逮个正着。民警对驾驶员及乘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要求立即卸客转载。同时,民警按照相关交通法律法规,依法扣留车辆,对普某酒后驾驶、载人超员及未带驾驶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220元、记13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酒驾又超员 罚钱1220扣记13分
交警提示:酒后驾驶会影响驾驶员的触觉、视觉功能,降低判断力和注意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三轮车因其稳定性能差、无防护措施、安全隐患大,不能用来载人,如遇车辆急转弯或突发情况,车厢乘员极易被甩出车外,危及生命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杜绝使用三轮车违法载人或乘坐,确保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