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3月28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近日,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将《漳州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草案公告》进行了公示。公告指出,将建设“以水为脉、以绿为韵、以文为魂”的美丽漳州。
按照规划,本次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范围包括两个层次:中心城区范围:《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所明确的到2030 年中心城区范围。包含芗城区、龙文区、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海市的九湖镇和颜厝镇的全部,龙海市榜山镇及南靖县靖城镇的部分用地,总面积约686 平方公里。侧重外围生态本底的保护与修复。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中心城区内建设用地范围175 平方公里。侧重于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建设。
规划基准年 2016 年,近期规划期限为 2016-2020 年。中远期规划期限为 2021-2030 年。
据悉,海绵城市战略目标突出漳州山水相映、田林镶嵌、城缀其间的特色生态海绵格局,建设“以水为脉、以绿为韵、以文为魂”的美丽漳州。从“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四个基本方面来确定漳州海绵城市总体目标,从而实现“修复城市水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涵养城市水资源、提高城市水安全”的多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