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陈青松 通讯员 芗瑾
本报讯 因涉嫌强奸被抓,不料出现案中案。这个嫌疑人,DNA样本与4年前漳州一起命案现场遗留的DNA样本一模一样,真凶暴露了。3月29日,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人刘某因涉嫌强奸杀人被提起公诉。
2006年10月16日,芗城区大坑头村附近铁道边发现一具女尸,经查,受害人张某,19岁,系大坑头村村民。刑侦人员现场勘查发现,受害人头部、身上多处受伤,有被性侵害迹象,而且现场打斗痕迹明显,现场提取到第二人血迹,技术人员固定了DNA证据,但此案四年未破。
4年后,2011年1月份,芗城公安分局民警在侦办一起强奸案件时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提取血样并将该人的DNA样本上网进行比对,比对结果显示,这个人DNA样本与2006年10月大坑头村命案所留第二人DNA样本完全吻合,可确认刘某在当时到过现场。
民警马上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经审讯,刘某,男,今年28岁,系芗城区浦南镇人,他对2006年的杀人事实供认不讳。
刘某供认了4年前案发过程:2006年10月15日晚11时许,刘某骑摩托车从漳州市区返回其租房,途经芗城区大坑头村一土路时,看见单身走路回家的女青年张某,便掉头尾随。
在偏僻处,刘某下车欲对张某行不轨,遭对方强烈反抗,两人推打过程中一起掉到铁道边一沟内,由于张某继续反抗,恼羞成怒的刘某持水泥块猛砸她的头部,导致张某当场死亡。
在搏斗中,刘某也多处受伤,在现场留下了血迹,正是这血迹,让刘某4年后仍难逃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