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13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张韩丰)去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漳州市检察机关共监督纠正社区矫正执行不当80件。通过办案发现,实践中社区矫正管理中仍然存在四方面问题,影响工作成效,增加了脱漏管风险隐患,应予重视并加以解决。今年“两会”期间,漳州市政协委员、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沈延辉带来《当前社区矫正管理存在四方面问题亟待综合施策》的提案。
提案中指出,当前社区矫正管理存在四方面问题,主要包括了: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病情复查情况缺乏司法鉴定支撑;对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地确定缺乏统一、标准的认定程序;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平台接收信息存在滞后性;对社区矫正对象“重监管轻教育”现象仍然存在。
为此,提案建议,组建社区矫正对象的病情诊断专家库。将辖区内司法部门具有专业资格的法医纳入病情诊断专家库,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病情开展复查时,由社区矫正机构随机抽取两名以上专家库成员,对病情复查材料、病情审查报告进行法医学鉴定,对是否符合收监执行条件出具鉴定意见,解决病情复查情况难以直接转换为证据的问题。
同时,明确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地规范认定程序和标准。由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研究讨论,以本地司法实践为基础,结合借鉴外地先进做法,规范明确统一的居住地认定程序和标准。同时,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在确认执行地前,充分征求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减少执行地与实际居住地不符的现象。
而提升社区矫正队伍素能上,科学合理统筹社区矫正工作预算,通过加大购买社会化服务力度、设置公益性岗位和政企合作等方式,吸纳教育工作者、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加入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推动实现科学矫正、教育帮扶到位。
此外,提案建议,加强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硬件设备的经费投入,特别是增加高端监管技术设备投入,建立完善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切实堵住信息化管理漏洞,防止人机分离、逃避监管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