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30日讯 你身边有“不靠谱”的电梯吗?
如何从源头上杜绝电梯质量问题?哪些电梯必须由持证电梯司机操作?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可以姗姗来迟吗?
在电梯普及的今天,电梯的安全问题也越发为市民所重视。前天,漳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电梯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的相关责任,让市民乘坐电梯更放心。
数字
漳州去年至今30余起电梯故障40多人被困
漳州市质监部门统计,截至去年12月份,全市有在册电梯5263台,停用200台。其中,属于医院、酒楼等公共领域的电梯有501台,这包括乘客电梯198台、病床电梯89台、自动扶梯173台、自动人行道41台。
近年来,漳州市电梯数量急剧增加,因电梯故障导致人员被困事故时有发生。去年,漳州消防部门接到被困电梯事故20余起,解救被困市民近30人。今年以来,漳州消防部门已接到被困电梯事故11起,解救被困市民14人。电梯的安全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
三方责任
电梯建设单位:
引进优质电梯,从源头杜绝质量问题
涉及使用电梯的建筑结构,电梯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来设计,并严格按照电梯安装、使用的特殊要求施工和设计。
要引入有品牌实力、良好售后服务的电梯产品,保证电梯选型、配置及备用电源的要求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从源头上杜绝电梯质量问题。
签订电梯销售合同时,应明确电梯的质量保证期和服务内容。
建设单位向使用单位移交的电梯设备,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同时移交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警示标志以及电梯使用标志。
电梯使用单位:
消除事故隐患前不可使用,鼓励购买电梯险
要做好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等相关工作。电梯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使用单位要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医院病床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必须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应当由持证电梯司机操作。
老旧电梯使用15年以上或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经安全技术评估确认已无法保证安全,且无法修复或无改造、维修价值的电梯,电梯产权所有者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政府鼓励电梯使用单位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电梯维保单位:
城区内有人被困电梯,应半小时内赶赴施救
维保单位的质量检验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进行记录。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应及时(城区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他不应超过1小时)抵达现场救援。
各部门接受投诉监督
《意见》还进一步明确市质监局、安监局、住建局、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等权责。并要求各部门,通过监督部门投诉电话、网站等方式,接受市民对电梯质量安全的投诉,并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及时落实情况和整改存在问题。
同时,加大电梯安全宣传力度普及电梯安全、救援知识,“让每位公民都成为电梯安全监督员”。(本网记者 林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