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方承认部分操作欠妥
记者从漳州市医院医务科处证实,游女士入院检查时的结果确实一切正常。医务科沈科长说,这是胎盘早剥所致。
沈科长介绍,游女士的实际生产期距预产期相距20天,属于早产。A胎降生时,脐带绕脖子两圈,致其窒息死亡;B胎降生后,因窒息出现多种并发症,抢救3天后死亡。
对家属提出的疑问,沈科长也做了回应。沈科长说,临床护理记录时间确实有篡改痕迹,而且没有按照规范进行改正,这可能是医护人员一时笔误所致。“正常的改动需要画掉重新填写,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是工作人员笔误后进行修正,没按规范进行操作。”这样的操作欠妥,但具体改动的原因,还需进一步了解后才能确定。
为何不能按家属要求进行剖腹产?沈科长说,最初游女士家属提出此要求时,考虑到产前检查一切正常,不符合剖腹产条件,在院方建议他们顺产后,家属并没有提出剖腹产的书面申请,“家属要求剖腹产,需提出书面申请”。产妇进入手术室内还被告知要等待,原因是手术医生手头事情多,一时安排不出时间,最后医生还是尽最快的速度,为游女士做了手术。
至于A胎儿未经家属同意便火化一事,沈科长表示确有其事,但这是殡仪人员失误所致,家属如有疑问,可向殡仪人员了解其中缘故。
进展
法院多元调处中心介入调解
在院方的提议下,林先生与漳州市医院前往芗城法院多元调处中心接受调解。林先生说:“调解过程中,院方的态度让我难以接受”。目前,他准备提请进行医疗事故责任认定。
沈科长说,17日,双方在芗城法院多元调处中心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由于院方给予的补偿与林先生所要求的差距过大,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沈科长认为,院方是否存在过错,需要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后才能确定,从林先生夫妇的实际情况考虑,院方出于人道主义,愿意给予一定的补偿,但林先生不同意,如果调解不成,林先生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本网记者 林艺芬 杨清竹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