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没装电梯的老旧住宅,至少有上百幢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漳州市区的老旧住宅,可以申请加装电梯了。日前,漳州市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开 始实施该意见,并针对漳州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关规定。老旧住宅可按梯号加装电梯,经该梯号2/3以上的业主住户同意,就可申请加装电梯,而且可按有关规定要求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现状:
七至九层老住宅
上百幢没装电梯
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市区至少有上百幢七至九层的老旧住宅楼,没有安装电梯。
建设路两边的房子大多是七至八楼,由于都是上世纪90年代建的,都没有装电梯。市民赖先生就住在七楼,因为一楼是有夹层的店面,所以这个七楼比普通七楼还高半层。“是有点高,爬楼梯真的很累,特别是夏天,爬到七楼都是满头大汗。”赖先生说,由于住得较高,虽然菜市场就在楼下,但有时因为怕累,就懒得下楼买菜。
在新浦路,几公里长道路两侧的楼房,基本都是七至八层,有些还达到九层,但都没有装电梯。新浦路前锋新村的市民黄先生住在七楼,每天要爬好几趟。“习惯了,就当锻炼身体。”黄先生说,遇到家里买东西如大米时,从一楼搬到七楼,是挺难的。
“儿子买的新房有电梯,他搬出去了,但我住不习惯,就喜欢住这里。”黄先生说,“老住宅装电梯是不错,但费用要挺大的吧。”
新规:
可按梯号加装电梯
根据《意见》,城市既有住宅,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电梯。对于城市规划五年内需拆迁改造的住宅,不列入增设电梯的范围。
市区的旧住宅楼中,许多楼都是一幢有多个楼梯,而且每梯两户至四户、六户不等。《意见》规定,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按梯号为单位进行,应按照《物权法》第76条规定,由业主共同决定,本着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经该梯号2/3以上的业主住户同意。
至于加装电梯的资金来源,可以通过下列渠道筹措资金:由业主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充分协商后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相关业主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经专有部分占该梯位住宅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时,相关业主可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漳州市建设局规定,关于加装电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梯产权登记等办理指南,由各职能部门制定告知单,并在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放,接受市民咨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