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淑贞:新区指挥部不让她和她父亲签协议
黄馨向法院提供的“拆迁安置选址确认书”
那么,为什么房屋权属归属还在打官司时,新区指挥部却将房屋拆迁安置宅基地位置安排给他人?
新区指挥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当时拆迁安置宅基地时有条规定是谁先签协议谁就先安排安置宅基地的位置。
既然这样规定,那怎么会有法院判决书上判给黄跃煊、黄淑贞的安置宅基地的具体位置呢?
黄淑贞说,当时新区指挥部不让她和她父亲签协议,但后来出现的签于2009年9月18日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怎么会有她和她父亲签的字呢?这显然存在猫腻,是新区指挥部和堂妹一家合伙起来弄虚作假来欺骗她们。
“如果是我们既然签的协议书,那我们为何至今还不知道我们拆迁房屋的安置宅基地地点呢?”
那会不会是法院取证时有误呢?带着疑问,记者随同黄淑贞来到平和县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经查,被告代理人黄馨向法院提供了一份“拆迁安置选址确认书”,里面记载安置户黄兆川(黄馨之父)在2010年9月29日自愿选定G幢2号安置宅基地4间。
看来,法院判决取证没有失误。
经过记者的一番调查,现在很多事实都已说明,自法院判决书生效一年多来,导致黄淑贞屡次向新区指挥部要回房屋拆迁补偿款和安置宅基地而未果的主要原因,就是法院判决给黄淑贞的拆迁安置宅基地的具体位置——隆溪机械东北侧G幢已被新区指挥部安排给他人。
“希望漳州、平和纪委、检察院介入调查,还我们合法权益!”黄淑贞表示。
后续将进一步跟踪报道。(记者 陈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