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遇到拆迁,产权属于黄淑贞和她父亲黄跃煊的房屋因借给堂妹黄馨(化名)一家居住却遭遇她们“争抢”而变成讼争房屋。
为了维护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居厦门的漳州市平和县女子黄淑贞在诉讼路上奔波了5年多。终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3月19日终审判决黄淑贞和她父亲黄跃煊拥有该房屋的三分之二产权。
“好心被雷劈,人善被人欺!当初要不是出于善心把房子借给堂妹一家居住,我也不会打这场耗时5年多的房屋权属官司。”近日又刚刚从漳州平和县城建规划实施新区指挥部(以下简称新区指挥部)回来的黄淑贞一脸疲惫地告诉记者,“累死了,法院判决书已生效一年多了,但作为代管方新区指挥部还是没有给我按法院判决的拆迁房屋补偿款和拆迁房屋安置宅基地位置,他们已经屡次推诿违约了。不知道现在要找政府的什么部门来解决。”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新区指挥部屡次推诿违约而失信于民呢?
事件还原:房屋因拆迁致亲戚争抢权属归属
长满青草的就是讼争房屋的地块
讼争房屋建筑面积199.28平方米,原属黄秋月(即黄淑贞的堂妹黄馨的爷爷)。土改时黄秋月一户被划为地主,该房屋被政府没收并分给贫下中农陈炎辉、黄大圳、黄金目、黄风来、黄义怀等人所有。后几经买卖和互换,黄淑贞和父亲黄跃煊于1995年10月20日向平和县人民政府提出土地等记申请,于1996年2月6日取得该房屋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该房屋一直被黄馨一家借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