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阴雨给上班出行的人们造成了不小困扰,却滋养了路边、丛林里的“小生物”——蘑菇。漳浦县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您,路边的蘑菇可千万别乱采,小心中毒!
我省野生蘑菇资源十分丰富,为广大公众所喜爱,但野生蘑菇中存在多种有毒品种,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毒蘑菇中毒全年均可发生,以夏秋季节为主,中毒主要由家庭误食误用导致。随着天气转暖,野生蘑菇逐渐进入生长旺盛期,为预防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特进行以下风险提示。
一、对消费者的提示:
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需要专业机构和人员帮助,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民间流传着一些识别方法经证明并不可靠,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在有采食野生蘑菇习俗的地区,切勿采集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一旦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
二、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提示:
食品生产经营者特别是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各类食堂)要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原料采购关,加强原料检查,加强卫生管理,杜绝采购、制售来历不明的有毒蘑菇,防范霉变、细菌污染的食物。生产、加工野生蘑菇时,要确保可食蘑菇不会混入有毒品种。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