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萧镇平
见习记者 林艺芬 文/图
企业在现场招聘外来务工人员
核心提示
外来务工人员只要工作满三年,可以申请落户漳州;外来工符合条件可申请保障房;在企业打工,工资问题有望不再由老板一人说了算,打工者有发言权,可以派出代表与老板协商……漳州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来工而言,利好消息不断。
这些实质性举措,或将在一定程度上破解“用工难”的问题。
【关键词】 入学
在漳州读初中的外来工子女,允许报考各类高中学校,享受当地学生待遇
广大外来工很关注的一点就是子女就学问题,《意见》首次规定,在漳州市公办、民办学校初中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允许报考漳州市各类高中学校,并享受当地学生待遇,择优录取。
在市区就读而且有临时学籍的外来工子女,允许报考漳州二中、八中、五中、厦大附中、各民办学校高中。
漳州三中每年划出50名正取生指标,招收在市区就读的外来工子女;漳州一中面向市直民办学校招收的50名正取生指标,允许在市区借读的外来工子女报考。漳州三中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划出50名正取生指标招收在市区就读的农民工子女,这是新政策,50名正取生全部要招在市区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具体招收办法由教育局制定。
《意见》还规定,外来工子女只要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只要个人愿意就读,均可向漳州市所在职业学校报名,学校将根据个人选择专业情况办理学籍建档工作;就读全日制职业学校的在校生一、二年级,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如果属农村低保家庭的子女(凭民政部门的低保证件)或就读全日制涉农专业的考生,可享受免学费政策教育;如果是家庭困难的外来工子女,可凭民政部门证明向学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中职学校酌情给予学费减免。
【关键词】 落户
“暂住”满5年,“工作”满3年,无犯罪记录
能和城里的人一样,享受城市里的各种政策,成为真正的“城市人”,是许多外来工的梦想。
此次漳州公布的《意见》,首次放宽了农民工落户问题。
《意见》规定,进城务工人员连续居住并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满五年,与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实际在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本人要求户口迁入的准予办理户口迁移。
【关键词】 住房
具备相关户籍、收入标准、住房标准等条件,可申请购保障房
《意见》还规定,各级政府应把外来职工公寓建设纳入城乡住房建设发展规划,鼓励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企业或园区的就业人员出租。
在具备相关户籍、收入标准、住房标准等条件后,外来工可以按照国家、省、市的保障性住房的有关规定,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同时,建立外来务工青年中心,服务外来务工青年文化、生活、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需求。
【关键词】 待遇
建立集体合同制度,推动工资集体协商
在工资的问题上,有望不再由老板一人说了算,打工者也有一定的发言权,可以派出代表与老板协商。
此次《意见》就规定,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帮助企业完善劳动合同条款。
在提高职工薪酬待遇水平的问题上,《意见》规定,定期公布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鼓励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随着自身经济效益的提高,不断提高职工工资。
【关键词】 参政
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参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意见》规定,要引导企业善待职工,不仅要引导和督促企业积极改善劳动者的就业条件,而且要提高外来务工人员政治待遇。
重视培养、积极发展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加入党、团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参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民意代表。
漳州就业和培训管理中心主任詹百灵说,要让外来员工更好地在漳州工作,除了生存环境的改善外,还要注重人文关怀和精神层面的待遇,体现出来的就在文化待遇、政治待遇等,比如评选“三八红旗手”、优秀团员、政协代表提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