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颖
通讯员 郑惠娜
本报讯 快件被快递公司私自销毁掉,而快件流程上却显示收件人“已签收”。市区蔡先生遭遇这种怪事,找快递公司理论,对方还不予处理,他只好向工商部门投诉。
3月11日,蔡先生的朋友从江苏邮寄海鲜品至漳州,海鲜品价格215元,可是已经过了10多天,蔡先生却一直未收到。之后他登录圆通速递的网页查询快件流程,网上竟显示快件已签收,再仔细一看,发现快件3月16日10:39:40漳州业务员派送扫描,10:39:46收件人签收。这中间只有6秒时间,收件人怎么可能签收?蔡先生怀疑其中有猫腻,于是找圆通速递交涉,可圆通速递以快件已签收为由不予处理,蔡先生只好拨打12315电话求助。
龙文12315接诉后,随即赶到快递公司,圆通公司这才道出实情,原来因海鲜品没有包装好,导致水流出来,海鲜品都烂掉,圆通速递未事先告知消费者就直接销毁掉。根据《消法》相关规定,12315执法人员当即对圆通速递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调解,圆通速递赔偿消费者购物款215元。